你連錢都掙不了談什麼創業?掙錢第一,創意第二!
而最要命的是,他們只有支出,沒有收入!於是他們哥幾個各自出錢湊了70萬元,然而這點錢要是去用做推廣的話,則是九牛一毛,濺不起一點浪花。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彈藥一點一點減少。於是作為發起人的豐哥,攝像師出身的豐哥不得不出去找錢,找投資。結果不出意料,這個團隊融資失敗,並沒有投資人願意去投這樣一個沒有利潤的項目。
幾個月之後,他們解散了團隊,賠了70多萬元,用他們的原話說“收入只有那可笑的幾百塊流量分成”。
在這篇文章下面不出意料的有很多網友指點江山,有人說創意不接地氣,有人說攤子舖大了,還有人說短視頻不是拍電影之類的。而有一名網友的評論我非常認同,原話如下:“人家有人脈的都是先搞定融資,再開始燒錢做內容。只要有資金,好內容唾手可得。你們倒好,先燒錢做內容再找買家,整個順序都倒置了。你們不賠錢誰賠錢啊?”
是的,這個創業失敗的案例告訴我們,在創業的過程中,你的內容,你的產品,你的創意往往不是最重要的。很多創業者,認為自己發現了全新的商業模式,或者覺得自己的產品牛逼的不行,但是後來發現根本走不通。沒有銷售渠道,沒有造血功能,沒有收入,沒有利潤,一切看上去美好的創業項目都是假象!
而於我自己來講,無論是4年前從4A廣告公司辭職創立“道恩數字”,還是今年做“頭小條”這家公司,都是有所準備,並不是拍腦門兒意淫出來的商業模式。在辭職做道恩之前,實際上我已經以個人的名義簽下了兩個項目,它保證我有創業前期的口糧。而後面做頭小條,我更是反複驗證了市場,簽下了足夠的項目合同,保證有錢賺,才陸續啟動公司化運作。我現在常常跟兄弟們掛在嘴邊的就是“市場在前,內容在後。掙錢第一,創意第二”。我們一定要賺錢,因為賺錢並不可恥,不賺錢才是一名創業者可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