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收入,被動收入與財務自由
有一個討論:月薪3萬的人幸福嗎?
很多人想,月薪3萬,這麼高收入,當然幸福啦。
這個想法比較簡單, 猶如小孩看見一個漂亮的棒棒糖,脫口而出,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
從兩種財務結構來理解這種收入:
第一種,3萬塊錢全部來自工資。 你工資很高,但不一定幸福。別只看工資高,要看到工資高背後的付出和壓力。高工資一般是和高強度加班、高強度壓力聯繫在一起的,月薪3萬的人,未必幸福。
第二種財務結構, 你月入3萬,工資只有1萬。你之前投資了一家店鋪,每個月能分紅1萬;你買了一套公寓,每個月能收租金5千;你投資一些理財產品,每個月能進賬5千。
加起來,月入3萬,其中被動收入2萬,這樣的財務結構,相對更幸福。
因為“即使我被辭了, 即使我不想乾了,我躺在床上,也不用擔心家人下一頓沒飯吃。”
同樣是月入3萬,不同的財務結構,意味著不同的幸福指數和生活狀態。
我們收入的來源, 可以分為兩類:主動收入和被動收入【財產型收入,資產增值收入】
001 主動收入
主動收入是勞動型收入, 也就是說我們要持續不斷的付出勞動,才能夠獲得的收入。如果勞動終止,我們的收入也就跟著終止。比如,我們上班的時候有收入,不上班了收入也就是沒有了。這種類型的收入就叫做勞動型收入,或者又叫主動型收入。
年輕人(25-35歲) 的收入大部分來自勞動型收入。
工作本質上就是用錢來換取你的時間。 主動收入只會越走越窄。
當然有些職業可能是年紀越大越吃香,收入越多, 比如會計師,醫生等。
但是花有重開日, 人無再少年。
我有一摯友,西米同學, 醫學博士,才華橫溢,英俊多金,發表重要論文多篇,經常受邀出國參加各種論壇活動,算是行業內成功人士。但是時間不自由,一個禮拜只能休息一天,有時候想結伴出行旅遊,幾乎是奢望。
我現在在西雙版納等兩位老友, 其中一位好友請假3天,一共5天假期,玩5天,而他只能有2天假期。深圳到版納沒有直飛航班,加上轉機要一天時間,這次只能遺憾地放棄。
“留守兒童”的問題, 也是因為父母的收入結構主要都是勞動型收入,父母毫無被動收入,為了賺錢必須徹底出賣自己的勞動力,時間去換取主動收入。
當然就沒有時間給自己自己照顧孩子,只能留給老家的父母。
002 被動收入
被動收入是資產增值收入, 這種類型的收入不需要我們持續付出勞動,就能夠獲得收入。就算我們不工作了,依然有源源不斷的收入流入。比如,某些房哥房姐,有多套房子出租,給他們帶來持續不斷的租金收入。就算他們不上班,依然能夠靠租金收入來養活自己。或者拿著錢買了理財產品,每個月有理財收益,那麼這種類型的收入就叫做被動型收入。
35歲以上的中年人的收入大部分應該來自財產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