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和層次不同的人爭辯
卡耐基能在自己的一本著作中分享過一個故事:
在宴會上,坐在他右邊的一位男士講了個笑話,這個笑話裡面引用了一句話,並解釋這這句話來自《聖經》。
卡耐基指出那句話是來自莎士比亞的某部作品,兩人各執己見,爭論不休。
於是,卡耐基帶著這個問題,去問另一個對莎士比亞著作十分熟悉的朋友。
這位朋友聽後,用腳在桌底碰了碰卡耐基,然後贊同了那位男子的觀點,表示那句話是出自《聖經》。
在回去的路上,卡耐基十分不解地問那位朋友,為什麼要“偏袒”錯誤的一方。
朋友說,指出他的錯誤,會讓他丟臉,而且他也沒問別人意見,也沒必要和他頂嘴,和人面對面地對著幹是不明智的。
卡耐基聽後深以為然,並得出結論,在爭論中獲勝的唯一方式,就是避免爭論。
因為爭論中是沒有贏家的,只會讓雙方比之前更加堅持自身立場。
就算你在爭論中處於上風的位置,但對方的自尊一旦受到傷害,就會心生怨恨。
普通的爭論尚且這麼損耗心力,一旦爭論的對像不是和自己同一層次的人,就更是浪費自己的人生,毫無意義。
和不同層次的人爭辯更是自我消耗
我出身小鎮,很多女孩在上完初中就輟學外出打工,鄰居家的姐姐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一家美容院工作,活兒不累,掙得不少,自己打扮得也體面,每年過年回家,都能贏得一片驚羨的目光。
我大三那年的春節,在她家院子裡曬著太陽,拿著手機刷資訊,她突然嘟囔了一句:“我手機呢?”
這時她身邊的媽媽接話說:“快找找,好幾千塊呢,可別丟了。”
沒一會,她在自己的大衣口袋裡找到了。院子裡一個上了年紀的嬸嬸問了句:“什麼手機?值這麼多錢。”
那位姐姐像是久等了這句話似的說:“嗨,蘋果的最新款,這個牌子的手機就是貴,也沒多好用。”
我看了下自己的手機,是自己用兼職家教的錢剛換的,不到1500。
我沒接話,繼續自顧自地看手機。
她再次主動開腔問我:“你們這些大學生,現在是不是上課下課都愛玩手機?難怪現在近視的那麼多,要我說,不是看書導致的,是看手機看的。”
我說,我眼睛初中就近視了,那時候還沒用手機呢。
她不折不撓,繼續說,你是不是快畢業了?現在大學生這麼多,工作不好找吧?上次我店裡來了一個名牌大學生,還問我們招不招人,要我說,現在讀書也沒什麼用,不如早點出社會積累工作經驗。
接二連三的挑釁之後,我心裡早就憋了一肚子氣,剛準備把腦子裡打好了草稿的反擊一股腦倒出來,我媽就站在自家門口喊我去招待客人。
到家之後,我氣呼呼地對我媽抱怨:“他們一家人都是什麼人啊?會不會說話?”
我媽倒是很平靜地說:“從小讓你多讀書,就是為了不讓你成為和她們一樣的人。想法差太多,誰都吵不過誰,讓她說去吧,沒必要失了和氣。 ”
那一刻,我深深體會到了我媽做人的智慧。
因為接觸的圈子不同,我沒辦同意鄰居的“讀書無用論”。
而她,也無法明白,讀書的作用,絕不僅僅體現在能買得起時髦的衣服,和最新款的手機;
那些大學畢業暫時沒找到合適工作的人,從來不會後悔自己上了大學,相反,那些早早輟學,發現生活之路越走越窄的人,後悔自己沒多讀書的概率,要大得多。
人不分三六九等,但人認知的層次是真的有差別的,認知水平不在一條線的人,聊不到一塊去。
和同層次的人爭論,是為了尋求真理,而和不同層次的人,爭論就會演變成人身攻擊。傷人傷已的同時,也玷污了自己的價值觀。
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你的解釋
林肯先生在對要不要與人爭辯這個問題上,說過一段很著名的話:
任何決心有所成就的人,決不肯在私人爭辯中耗費時間。爭辯的結果,包括發脾氣,失去自製,其後果是難以讓人承擔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