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努力,就是留不住錢?
今天看到一句話:“生活中大部分人不是喜歡錢,是喜歡花錢。”
解答了一個很困惑的問題。
很多人明明需要錢,也很努力的工作,但就是留不住錢。
賺到少,要補貼家用;家裡負債,要還錢。
還是什麼原因,導致沒有錢在身上。
假設,在大城市,只要肯沉下心來,好好找個事情做,一個月幾千塊錢是最少的。
每個月,留下100 ,一年也有1200。
雖然不多,但是對於心理建設有很大的幫助。
會給自己一個很大的信心,個人的資金是在增長的。
結果是沒有,一分錢都沒有,下次出來還需要藉點錢。
錢哪裡去了?
補貼家用。
現代生活,多100 塊,少100 塊會影響家庭生活嗎?
如果會,那10 塊錢呢?
一年下來,總得有120 塊錢在身上吧。
結果還是沒有。
就納悶了,金錢是怎麼得罪你的,非得要花完才舒坦。
他們可能是真的厭惡金錢。
《富爸爸窮爸爸》這本書裡是這樣描述的:
一個爸爸會說:“貪財乃萬惡之源。”而另一個爸爸卻說:“貧窮才是萬惡之本。”
貪財,自古以來的書本和文化中,關於金錢的概念都是負面的。
這種概念性的扭曲,導致一方面很需要錢,另一方面很厭惡金錢。
結果就是賺到的錢,不是立馬花掉,就是以其它的方式用掉。
好似燙手山芋一樣,趕緊拋掉。
人是觀念的產物。
總是以為自己做的事情,正確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