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思維和下屬思維,區別在哪裡?

領導思維和下屬思維,區別在哪裡?
2019-04-09 檢舉

在一個單位,一定存在領導與下屬的關係。領導是指級別比自己高的公司員工的統稱,領導與下屬存在多維區別,比如職位高低的不同、權利責任的不同、職業素養的不同、工作範圍的不同、績效利益的不同、品味性格的不同等等。

兩者的不同從大的方面來看,可以有兩個基本衡量角度。

一個是個人角度,拋開職位角色不管,僅僅職位職場人,平等看待,兩者有差異;另外一個是工作角度,因為工作分工等差異使得二者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領導在表面上表現出來的與下屬的區別與差異,背後有兩者邏輯思維根本性決定因素。看待兩者的思維區別,就是看待兩者表面區別之後的根本原因。

思維,是一個人所有行為的關鍵決定因素。個人認為,對思維的評價應該包含以下三個基本方面。

1.目標方向。

就是思維的導向性。人在思考問題,進行行為指導和問題求索時,都是有背後的思維作為支撐,反之,思維的活動都是以問題活目標作為方向引導的。

2.廣度與深度。

所謂思維的廣度,就是在目標導向下,進行思考時,涵蓋的分析、判斷和選擇等活動的要素數量與範圍;所謂思維深度,就是在目標導向下,對全部或者局部要素進行底層本質性探索的層次,思維深度決定著考慮一件事情的質量結果。

3.方式與路徑。

所謂方式與路徑是指面對一個問題或者一個目標,我們從哪個角度看待它,從哪個角度判斷和分析,從哪個角度做出解讀和選擇。思維方式或路徑的不同體現了不同人之間的價值與追求。

作為領導與下屬,如果從思維方面來進行區別,也離不開這三個維度。

我們僅僅知道這三個維度,還不好直接對領導與下屬的思維區別進行界定,就像我一開始說的,思維是知道表面行為活動的決定性因素,所以我們要從這三個方面來對領導與下屬進行思維區分,首先要搞清楚,二者在表面的工作行為上的差異。

那麼領導與下屬在工作行為上有何差異呢?

1.工作的範圍和管理深度不同。

作為領導,他的工作涉及到自己團隊及其團隊工作的方方面面,要通過任務分解、工作協調、工作指導以及工作評價等涵蓋所負責部門活板塊的所有職能來達到整體部門活板塊的職能行使和責任擔當。

相對來講,下屬在工作職能範圍與工作責任上是對領導整體工作任務與職能的分解,無論範圍還是工作的深度,都要小於領導。

2.目標方向不同。

領導工作的目標是對於公司整體目標的局部分解,更接近於公司整體目標,對公司全局的影響和意義更大;下屬的工作目標則是對領導工作目標的分解,接近於領導的工作目標,對領導的整體績效和表現影響很大。

領導是以對公司目標形成積極貢獻和影響為基本方向的,下屬則是以配合同事達到領導設定的目標為工作方向的。二者有承接關係,但沒有直接關係。

3.利益驅動與責任不同。

這裡有兩個方面。一方面領導本身的利益受到企業全局影響更大,另一方面,領導要考慮多個下屬的利益。作為下屬,主動考慮領導利益的應該不多。

當然,領導與員工還有很多表像上的差異。但我們僅就工作來進行討論。

以上三個方面的表差異,落實到思維的三個維度,具體體現的差異如下:

1.領導的思維範圍更廣、深度更深。

因為工作範圍的廣度與深度不同,領導在做出工作行為或者決定的時候是要考慮到自己職能範圍內的所有因素的,要照顧全局,不能疏漏,不能顧此失彼,不能因小失大;同時,領導除了自身工作以外好藥考慮到下屬的執行能力、執行方法和執行效果,給以管理和專業上的支持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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