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和岳母同住10年,忍無可忍要求岳母一家人搬走,妻子怒: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女婿和岳母同住10年,忍無可忍要求岳母一家人搬走,妻子怒: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value101 2025-10-16 檢舉

而兩個孩子,只能在主卧再放了一張上下鋪床,孩子們將就著跟父母一個房間。

房子雖然小了點,可好在一家人都能住在一起,相互照應,宋珍對這樣的日子很是滿足。

然而,老公的這聲怒吼,卻把她內心的平靜和僥倖給打破了。

老公似乎破罐子破摔了,不斷細數著宋珍父母來之後的困擾和煩惱。

嫌棄岳父母不講究衛生,嫌棄岳父母沒有分界感,隨時侵犯自己的隱私空間,

嫌棄岳父母和小舅子不懂事,沒有眼力見,及時搬出去。

宋珍也忍無可忍,直接怒懟了回去:房子是我的婚前房子,與你無關。

 

女婿和岳母同住10年,忍無可忍要求岳母一家人搬走,妻子怒:房子是我婚前買的

05 宋珍很為父母喊屈,弟弟雖然畢業了三年,可按照他目前的工資來看,一時半會也買不起婚房。

至於父母的老家,更是長期沒人住,年久失修,搖搖欲墜,哪裡還能住人?

宋珍捨不得父母和弟弟出去吃苦頭,更何況,這套房子還是自己婚前房子,她有資格留下父母養老。

父母這8年,勤勤懇懇幫忙帶孩子做家務,也算是變相地為他們分擔了許多。

因此,宋珍覺得老公有些無理取鬧,他自己買不起房子,憑什麼吃著她的軟飯,卻還要把她父母弟弟趕出去?

而老公也堅持認為,房子雖然不是他買的,但他卻出了20萬的裝修費,也算是有資格。

老公還發話,如果岳父母和小舅子不肯搬走,分開住,那他就只能離婚了。

 

06 面對老公的離婚要挾,宋珍真是有苦難言。

一邊是父母弟弟,一邊是老公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這讓她如何取捨?

見宋珍一直猶豫,老公又提出,可以讓小舅子在同小區租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

這樣彼此都可以相互照應到,又能各自有自己的隱私空間。

但宋珍還是不同意,另外再租一套兩房一廳的房子,這就意味著每個月要多開銷3000塊錢。

父母年紀大了,這些年幫著他們帶孩子,早就沒有了經濟能力。

而弟弟才剛畢業三年,自己都自顧不暇了,哪裡還有餘力租房養活父母?

夫妻倆誰也不讓誰,都認為自己是有苦衷的,有困難的。

夫妻倆整日吵架,感情都快吵散了,卻依舊沒有一個好的辦法。

如果是你,你認為岳父母應該搬出去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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