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崩潰大哭的張柏芝,揭開了謝霆鋒的體面,原來向佐沒說謊

這一次,崩潰大哭的張柏芝,揭開了謝霆鋒的體面,原來向佐沒說謊
value101 2025-12-19 檢舉

 

這場糾紛可以追述到十多年前,2011年的時候有人給張柏芝預先支付了4千萬港幣,並且在合約中寫明要拍攝六部電影。現在這個人說錢已經給了但是沒有拍成戲所以想要拿回1千多一點的港幣,提出索賠的人是餘櫓興,在娛樂圈裡面他有個綽號叫“契爺”,他把焦點集中在了一份核心合約上面覺得這份合約能夠證明張柏芝違約。

張柏芝在法庭上反駁,說那關鍵合約是假的,自己的名字不是自己簽的。她說這不是一個簡單的違約問題,而是一個偽造的問題。在法庭上的律師一遍遍地問合約是怎麼簽訂的,問筆跡,問簽署的時間,問交易憑證,對於她來說,就是鑑定筆跡成了整個案件的轉捩點。如果法醫鑑定出簽名是假的,這案子就會從民事違約變成造假文書,後果就不一樣了。

 

在法庭外,餘氍興也沒有停手,在社交媒體上發視頻說要“一批批放證據”,想用公開的方式把這件事擺到大眾面前去。他好像更相信靠公眾的關注來施加壓力,而不是等著司法程序一個一個地把這些證據認下來。現在網路上流傳的那些證據還沒在司法上全部走完認證的過程,能不能當作法庭上的證明還得看怎麼裁決。

張柏芝不只是一個被告,她還是三個孩子的媽媽。離婚後獨自帶孩子,多年來忙於工作和家庭。圈內人都說她把事業交給身邊的人、把錢交給「契爺」、把很多事情交給助理。現在面對的除了金錢爭議還有被信任背叛的心理創傷。流傳下來的話裡劉嘉玲和那英都曾為她說過好話,說她是會照顧孩子的好媽媽,一個人扛起整個家的女人。這樣的背景是大家同情她的原因之一。

 

這個案子有些地方和娛樂圈常見的糾紛很像,業界有種說法是簽約不平等、合約捆綁。為了換資源,年輕人或是沒有大經紀公司背景的藝人,有時不得不接受不太公平的條件,事後想擺脫又要付出很大代價。趙露思早年簽合約時的情況,還有某些藝人的解約公開事例,都讓人覺得這是個常有的事情,張柏芝的事情被說開的原因之一就是它把「信任出賣」、「合約不公平」兩件事一起擺在檯面上了。

很多人把這件事當成一個行業風氣的小鏡頭,有人罵餘櫞興把案子放到媒體上,用輿論壓人,在娛樂圈裡這招挺常見,大眾注意力能改變一個人的評價,也影響當事人的心態,輿論有時候幫弱勢一方說話,也可能被當作一種戰術手段,讓事實變成第二位的真相。法庭上面還有很多事要做,筆跡鑑定、證據鏈查核、銀行轉帳憑證對帳、證人證言核實這些技術活決定法律結果,不能被熱鬧的評論取代。

 

在公眾視角裡,謝霆鋒也被拉進來。網友對他的期待也不全都是希望他和張柏芝複合,更多是希望看到一個能為孩子考慮、說一句溫情話的父親,在這件事上,他沒有公開發聲或者很低調的態度讓一些人失望了,有人認為就算不背負當事人的責任,身為孩子的父親至少能在公眾面前給點面子,這樣或許能讓輿論的氛圍緩和一下,無論怎樣,大眾對於父母角色的要求也反映出了社會對於「責任感」與「人情」的普遍要求。

從法律角度看,關鍵點很清楚。筆跡鑑定是重要環節之一,也要看合約的來源是否正當,簽約時間線是否連續,付款記錄和收據是否對應。張柏芝得把所有可能有的證據集中保管好:聊天資訊、轉帳憑證、當時發出去的郵件或簡訊以及帶她去的人等等這些東西,在法庭上能幫忙還原當時的簽約情形。對餘櫓興而言,公開放出證據可以博取輿論同情,但要在司法層面交出符合標準的證據鏈才算是真正在支持自己的索賠請求。

 

這件事也影響張柏芝的職業和形象。就算以後法院判定合約是假的,這個糾紛造成的輿論、質疑短時間內都會對她的演藝工作有影響。公眾不是看到一個法律事件,而是更多地看到一個單親媽媽在公共場合崩潰的樣子。這種情緒上的傷害很難被法律修復。同行對她表示同情其實暴露了一個事實—沒有背景的藝人面對複雜的合約與權力關係時會很弱小。

從更大角度這件事提醒業界要改進之處,藝人簽合約前應有更好的獨立法律諮詢,合約條款該透明公開些,行業監管機制得完善起來,發生糾紛要有便利的解決管道。沒強大團隊支持的藝人更需有更多保護辦法,防止因資訊不對等或信任被濫用而吃虧,在這方面監管方和行業協會也有責任擔當,藝人自身也要學會在簽約時保持警惕、保存證據,不能把重要權利全交給別人代為管理。

 

對當事人的具體建議是可行的。張柏芝方面要趕緊把能證明簽約過程的所有資料整理出來並提交,配合做司法鑑定工作尤其是筆跡和財務證據方面的核查,餘毓興要是有確鑿證據也應該按照法律程序去遞交,別把沒核實清楚的東西放在公共平台上到處流傳引發不必要的名譽麻煩,大家關注這類案子的時候也要小心謹慎一些,不能隨便就把沒有經過司法證實的消息當成定論來對待,以免給當事人帶來二次傷害。

這場爭議裡有情感、有法律、有產業問題,但結論要由司法來做。現在能做的就是讓法律把證據和程序理清楚,把事實交給專業的機構去判斷。對社會而言,這件事可以教給我們的可能是,在信任他人之前留個底線;在簽合約之前做好功課;面對公眾的時候盡量維護當事人應有的尊嚴。對於娛樂圈來說,則應該是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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