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早就下逮捕令!50歲女星驚傳「家中搜出大量違禁物品」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
為什麼一定要用共同持有的方式起訴?
曾任大阪地檢檢察官、現為執業律師的龜井正貴分析,假如只針對米倉一人提告,她完全可以辯稱[毒·品]全是男友的東西、
自己毫不知情,或者由男友主動扛下所有罪責,這樣檢方就無法順利起訴。
反之若採取共同持有模式,即使[違禁物品]確實屬於男方,仍可主張米倉提供住所存放、默許在自家保管,藉此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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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玩味的是,米倉的阿根廷籍男友在住處遭搜尋後立刻離開日本,至今未曾返回,根本就像是逃往海外。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麻藥取締部改採任意調查方式,再度進入她的住所進行現場勘查。
從房間內查扣的大量[違禁物品]究竟歸誰所有?
目前正透過指紋比對持續追查真相,後續檢方是否正式起訴,各界都在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