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提議「賣弟換3000元」被甩巴掌!事後陳小春弟弟莫名「被消失」…多年後拼湊的真相讓人心碎
他初一讀完就輟學,15歲時因為長期營養不良,身高還只有一米四,只能跟著父親去工地搬水泥、抬木板。
後來,他學會鋪木地板,被裝修公司老闆收做學徒,第一次領到工錢,他沒有給自己添新衣,
而是咬牙租下一間像樣的小房子,把全家從又擠又悶的籠屋裡搬了出去。
工程結束,他又成了「閒人」,只好到大排檔跑堂。
那次菜裡發現蒼蠅,他被老闆當眾扇了兩巴掌,還被逼著把蒼蠅吃下去。
屈辱壓過了飢餓,他當場和老闆吵翻,摔碗離開,從此在各處打零工:酒店服務員、臨時工、小工,只要能換錢,他都幹。
在這些灰頭土臉的日子裡,有一件事他始終沒丟下,就是跳舞。
白天扛沙包、端盤子,晚上就找塊空地練基本功,在節奏和汗水裡,他暫時忘掉籠屋、忘掉飯菜裡的蒼蠅,
也忘掉那句「賣掉小弟弟」的衝動。
20世紀80年代,香港經濟起飛,演藝行業漸漸興旺。
聽說有單位招聘舞蹈藝員,他鼓起勇氣報名。
靠著在街頭和排練廳裡磨出來的節奏感和爆發力,他被選中了。
拿到第一筆700塊港幣的演出費時,他激動得一夜沒睡,覺得這些年捱打捱罵、搬磚跑堂,總算有了回報。
從舞蹈員做起,他一步步走進演藝圈,後來拍戲、唱歌,終於從社會最底層爬到聚光燈下,成了別人眼中「逆襲成功」的代表。
可無論事業多風光,他心裡始終有個位置是空的,那是留給弟弟的。
成名之後,他曾悄悄打聽當年那對收養人的下落,卻發現人早已搬走,線索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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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攔著他說:「人家養大了,這樣不公平。」 短短一句話裡,全是無奈和自責。3000塊錢確實幫這個家熬過了最難的幾年,也許也讓弟弟在別處活得更好,但這一買一賣之間,是兄弟倆再也回不去的童年和一家人無法彌合的裂縫。
從籠屋到舞臺,陳小春靠雙手拼出了一條路,卻始終沒能把弟弟重新帶回飯桌前。
那一盤換來的肉,成了他一生的心結,也讓他比任何人都明白一個道理:再難的日子,能守住的親情,比賺來的錢更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