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警政署長兒子開店出事,爆「傷害、逼簽百萬本票」! 大結局出爐
洪男也否認相關暴力行為。
台中地檢署首次偵查認為,賴男屬現行犯,其傷勢來源無法僅憑單方面說法確認,加上缺乏本票脅迫證據,因此對張、洪作出不起訴處分。
根據《聯合新聞網》的報導,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後,檢方重新調閱監視器,確認賴男在店內停留至清晨,離開後獨自前往派出所報案並送醫,驗傷結果顯示身體多處紅腫與雙手燒燙傷。
檢方因此改認定,張、洪涉有毆打、限制行動自由等情節,且張男涉以熱湯造成傷害,遂依傷害與強制罪將兩人起訴。
法院審理期間,張、洪已就傷害部分與賴男達成和解,賴也撤回告訴;但強制罪屬公訴范圍,兩人當庭改口認罪。
張男辯護人主張,案發起因於店家遭竊,張一時情緒失控才有失當行為,盼法院考量其已和解且無重大前科,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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