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nna爆「陳芳語和謝和弦抽大麻、性行為!」 法院判決出爐定讞
法院駁回聲請之理由
陳芳語因不滿名譽受損卻無人受罰,試圖透過聲請自訴跳過檢察官直接開啟審判。
但士林地院法官查核卷證後指出,檢方對於各項主張已詳盡調查,認定 Keanna 是基於主觀認知抒發情緒,不符合誹謗罪的構成要件,罪證確實不足。
法官認為原不起訴處分合法合規,完全符合經驗與論理法則,因此認定陳芳語的聲請理由不充分,裁定駁回。
陳芳語因不滿名譽受損卻無人受罰,試圖透過聲請自訴跳過檢察官直接開啟審判。
(圖/資料照)
法律層面的後續指引
雖然刑事部分已塵埃落定,但檢方在處分書中也為陳芳語指出另一條法律途徑。
檢方認為,雖然查無 Keanna 具備刑事誹謗的故意,但她在發文前是否未善盡查證義務而導致過失,仍屬於民事糾紛的範疇。
若陳芳語認為名譽權或演藝演出利益因此受損,應另行尋求民事途徑提起訴訟求償,以維護其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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