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毒駕男拒檢狂飆,撞警車害3警傷!下場出爐
警方當場逮捕李男,並在車內查扣海洛因2包、甲基安非他命2包、殘留第二級[毒·品]依託咪酯之滴管及透明塑膠罐1組等物(另案偵辦),而李男因傷送往醫院治療,經採集李男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嗎啡、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法院一、二審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年,
另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尿液所含[毒·品]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罪,判處李男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中央社)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
標籤:
分享這篇好文給親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