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沒必要孝順婆婆」該做的是兒子,律師10金句點破:您不是她媽
婆媳關係是許多家庭都會遇到的問題之一,律師呂秋遠分享10件事情,建議婆婆們至少要做到,包含不要堅持跟兒子與媳婦同住、把媳婦當作兒子的老婆或自己的朋友、夫妻吵架裝作沒聽到等等,當一個「正常的」婆婆,重點在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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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在臉書發文分享如何處理婆媳關係,他認為要當一個「正常的」婆婆重點在於心態,應該把孩子當成獨立個體,學著放手,否則很容易變成兩個女人在為一個「不成熟的小孩」爭吵,如果無法立刻調整心態,他建議至少先做到以下10件事:
1、請不要堅持跟兒子與媳婦同住,最好把他們趕出去,就算他們只能租房子也沒關係,遙遠的距離美感保證婆媳關係良好。
2、別把媳婦當女兒,請當作兒子的老婆或自己的朋友,換句話說,也就是把媳婦當作同輩尊重,「這世界上,只有她媽能管她,而她媽不是您」。
3、媳婦亂買東西、愛追劇或滑手機、不做家事,那是媳婦和兒子之間的事,兒子的事情一樣也別管,畢竟兒子已經成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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