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撿到錢要馬上花掉」,為什麼?不花有什麼後果?
這個問題我想很多人問過自己的爺爺奶奶,得到的答案基本上都很一致,就是說掉了錢的那個人,他是破財消災,而撿到錢的人,則等於是撿起了災禍,為了不把災禍撿回家,所以第一時間就要把撿到的錢給花掉,這樣才能化解因此帶來的不吉利。
其實過去還流傳一種不太靠譜的說法,說如果你要是覺得自己最近不太順暢,又或者身體不太舒服,你就可以把這些糟心事寫在錢上,當然不是真寫,大概就用手指比劃著寫一下就行,然後把這張錢丟在路上,等別人撿走以後,就能帶走你的霉運。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真這樣干過,反正如果換成我,我是捨不得把錢給丟掉的,再說了,這樣做估計多半是沒什麼效果的,只不過,撿到錢的人反而真害怕惹上霉運,所以撿到后馬上就拿去花掉,既得了實惠,又圖個心安。
撿到錢馬上要花掉,應該也屬於民俗文化的一種,這句話看似有違拾金不昧的精神,但很多人忽略了它有兩個前提條件,
第一:這個錢必須是無主之錢,比如地方就孤零零地一塊錢,問了一圈大家都不知道是誰掉的,這種是無主之錢;
但如果你是撿到一個錢包,錢包里還有失主的身份信息,那這個就是有主的錢,你知道這個錢是有主人的,這種就不能拿去花掉,得像兒歌里唱的那樣交給警察叔叔或者自己聯系失主。
「撿到錢馬上要花掉」的第二個前提:撿到的錢必須是單張小額的錢,比如一張十塊、二十塊這樣的小面額,不管別人是為了消解自己的霉運故意丟的,還是不小心遺失的,總之這種小額的不會對失主造成多大的影響。
如果是大額的,比如一疊紅色大百元大鈔成千上萬,那這個錢你可千萬不能跑去花掉,說不準,這可是人家的救命錢,撿到這樣的錢自然也得盡量想辦法找到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