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認罪了! 綠議員「遭褫奪公權」即刻解職
更誇張的是,張顥瀚還將母親登記為公費助理,但其母實際上並未從事任何助理工作,藉此詐領補助費及慰問金共11萬2453元,兩項加總詐領金額高達7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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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張顥瀚認罪態度良好,且已繳回全數犯罪所得,因此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褫奪公權4年。
張顥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將刑期改判為1年11個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年限則縮減為2年。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案正式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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