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越有錢 窮人越窮,這世界公平嗎?
毫無疑問,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不公正的存在:有人富可敵國,有人勉強生活在溫飽線上;有人不勞而獲,有人辛勤勞作卻顆粒無收。那麼,如何來實現公平正義呢?
我們可以通過羅爾斯的《正義論》來找答案。
01了解“原初狀態”
“原初狀態”是一種設想出來的狀態,是為了保證在其中達到的基本契約是公平的。
羅爾斯假定,在原初狀態中的人是有理性的和相互冷淡的。這並不是說,人是利己主義的,而是一般只關心自己的一些特殊利益,例如自己的財富、權力等,而別人的利益漠不關心。
此外,羅爾斯看到,如果一個地方的條件非常優越,那麼人就基本不會有什么生存的問題,人和人之間也基本不需要什麼契約。
反過來,如果條件非常惡劣,人們即便合作也沒有成功的可能,那麼也不需要什麼契約了。所以,他提出要有“適度的匱乏”。這樣人和人才需要相互合作,達成契約。
02正義的兩個原則
羅爾斯認為,處在原初狀態中的各方,會接受兩個正義的基本原則。
第一個原則被叫做“平等自由的原則”。這一條原則突出的是平等。換句話說,這個原則是為了保障所有人基本自由以及人的基本權利。
羅爾斯提出一般的正義原則,主要是為了反對功利主義。按照功利主義的觀點,只要有利於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個人的基本權利也是可以被犧牲的。
例如,全村為了建一條公路,是可以拆掉一家人的房子的。羅爾斯提出:要實現平等,我們並不是要消除一切的不平等,而是要消除那些使得人受損、受到傷害的不平等。
第二原則,包含兩個方面。“機會平等原則”、“差別原則”。
“機會平等原則”是機會均等。例如,男女在競爭同一個崗位的時候,要有一樣的機會。
“差別原則”,是收入和財富的不平等,要有利於社會中受惠最少的那群人。差在實踐中,主要通過稅收的方式來體現。
例如,富人交45%的稅,而窮人可以免稅。的確是形式上不平等的。但這在羅爾斯看來就是正義的。
總的來說,羅爾斯的三條原則,作用分別為:堅守底線;提供均等機會;還有就是傾向窮人。
此外,平等的自由原則,要優先於機會均等的原則。而機會均等的原則,要優先於差別原則。在羅爾斯看來,某些社會價值要比另一些更為重要,不能犧牲這些基本社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