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幸福感的8個小建議,第一個就醍醐灌頂
我們總以為,幸福就是一種感覺:升遷、戀愛、度假……但真正擁有的時候,心中為何依然空虛?而為什麼有些人歷經苦難,卻依然篤定地說「我這一生是幸福的」?
來源:視覺中國
或許我們並沒有認真想過一個看似簡單卻極難回答的問題──幸福到底是什麼?我們說“想要幸福”,卻未必知道它究竟意味著什麼,更不知該如何判斷一段生活是否“幸福”。
它是快樂的總和嗎?是慾望的滿足?是達成了某種世俗標準?還是一種更深刻的「如何活」的答案?這個問題困擾了無數哲人。
在兩千多年前,古希臘思想家亞里斯多德,試圖用系統化的方法拆解這個問題,從「人的本性」出發,描繪出一種「幸福的生活」。
如果說柏拉圖的「幸福」是超驗而遙不可及的,亞里斯多德則指引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思考、追求和實現幸福。
首先必須追問“幸福到底是什麼?”
亞里斯多德認為,蘇格拉底和柏拉圖雖就幸福發表過眾多高見,卻未曾真正正面回應一個根本問題:“幸福本身是什麼?” 而如果不先澄清“幸福”,我們就無法判斷正誤。
他主張以一種辯證的方式來檢視人們對幸福的直覺性信念:不是簡單地接受它們,而是要分析它們是否彼此衝突 、是否能形成一致的倫理觀。
正是在反思這些貌似合理、實則可能自相矛盾的信念中,我們逐步接近幸福的本質,這種辯證法奠定了他倫理學體系的哲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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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幸福的常識判斷可能將我們引向自相矛盾。
幸福是終極目的,是“完整的好”
人之所以選擇各種事物,如財富、權力、友誼、快樂,最終都是為了某種更高層次的滿足。亞里斯多德指出,這種「因為自身之故而被選擇的目的」 正是幸福。
幸福不再是眾多目標之一,而是唯一終極的好。它不是通往別的什麼目的的手段,而是所有其他選擇的理由和歸宿。
這個判斷為他的整個倫理體系設定了終點座標:幸福不僅是欲求的滿足,更是理性人生的結構性實現。
幸福是人生目標的“終點座標”,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
人的幸福必須從「人的功能」出發
上面這個結論並沒有告訴我們哪種生活可以實現幸福,亞里斯多德用「功能論證」來回應:人作為理性動物,其幸福就必須植根於其獨特的理性功能。
就如刀的好在於鋒利,眼睛的好在於看清,人之「好」在於理性控制和引導下的生活 ,因為理性是人之為人的本質特徵。
這一點是其倫理學的核心:幸福不是感覺好,而是做一個“好人”,在符合人性的生活方式中實現自己的潛能。
亞里斯多德區分了植物、動物、人的靈魂的差別,指出人類的本質活動是由實踐理性指引的生活。
幸福是理性引導非理性的德性
不過,人類的實踐理性,可以用一種壞的或反常的方式運用,這樣反而會傷害到自身,因此,亞里斯多德又強調幸福還需要良好運用實踐理性的德性。
亞里斯多德進一步界定:真正的幸福,不僅是理性活動,更是「合乎最完全德性」的理性活動。